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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1年07月25日10:37 來源:教育部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精神,切實提升學校育人水平,持續規範校外培訓(包括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有效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簡稱“雙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ti) 係,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決(jue) 防止侵害群眾(zhong) 利益行為(wei) ,構建教育良好生態,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健康成長。


  2.工作原則。堅持學生為(wei) 本、回應關(guan) 切,遵循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利,整體(ti) 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與(yu) 期盼,減輕家長負擔;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嚴(yan) 格執行義(yi) 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加強源頭治理、係統治理、綜合治理;堅持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強化政府統籌,落實部門職責,發揮學校主體(ti) 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確家校社協同責任;堅持統籌推進、穩步實施,全麵落實國家關(guan) 於(yu) 減輕學生過重學業(ye) 負擔有關(guan) 規定,對重點難點問題先行試點,積極推廣典型經驗,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


  3.工作目標。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作業(ye) 布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學習(xi) 更好回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wei) 全麵規範。學生過重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nei) 有效減輕、3年內(nei) 成效顯著,人民群眾(zhong) 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全麵壓減作業(ye) 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ye) 負擔


  4.健全作業(ye) 管理機製。學校要完善作業(ye) 管理辦法,加強學科組、年級組作業(ye) 統籌,合理調控作業(ye) 結構,確保難度不超國家課標。建立作業(ye) 校內(nei) 公示製度,加強質量監督。嚴(yan) 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ye) ,嚴(yan) 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ye) 。


  5.分類明確作業(ye) 總量。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書(shu) 麵作業(ye) ,可在校內(nei) 適當安排鞏固練習(xi) ;小學三至六年級書(shu) 麵作業(ye) 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鍾,初中書(shu) 麵作業(ye) 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鍾。


  6.提高作業(ye) 設計質量。發揮作業(ye) 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作業(ye) 設計納入教研體(ti) 係,係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xi) 規律、體(ti) 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ye) 。鼓勵布置分層、彈性和個(ge) 性化作業(ye) ,堅決(jue) 克服機械、無效作業(ye) ,杜絕重複性、懲罰性作業(ye) 。


  7.加強作業(ye) 完成指導。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nei) 基本完成書(shu) 麵作業(ye) ,初中生在校內(nei) 完成大部分書(shu) 麵作業(ye) 。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ye) ,及時做好反饋,加強麵批講解,認真分析學情,做好答疑輔導。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ye) 。


  8.科學利用課餘(yu) 時間。學校和家長要引導學生放學回家後完成剩餘(yu) 書(shu) 麵作業(ye) ,進行必要的課業(ye) 學習(xi) ,從(cong) 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開展適宜的體(ti) 育鍛煉,開展閱讀和文藝活動。個(ge) 別學生經努力仍完不成書(shu) 麵作業(ye) 的,也應按時就寢。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chan) 品,控製使用時長,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絡沉迷。家長要積極與(yu) 孩子溝通,關(guan) 注孩子心理情緒,幫助其養(yang) 成良好學習(xi) 生活習(xi) 慣。寄宿製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餘(yu) 學習(xi) 生活。


  三、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


  9.保證課後服務時間。學校要充分利用資源優(you) 勢,有效實施各種課後育人活動,在校內(nei) 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xi) 需求。引導學生自願參加課後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yu) 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托管服務;初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xi) 班。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製”。


  10.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學校要製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增強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ye) ,對學習(xi) 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xi) 輔導與(yu) 答疑,為(wei) 學有餘(yu) 力的學生拓展學習(xi) 空間,開展豐(feng) 富多彩的科普、文體(ti) 、藝術、勞動、閱讀、興(xing) 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11.拓展課後服務渠道。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也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hui) 專(zhuan) 業(ye) 人員或誌願者提供。教育部門可組織區域內(nei) 優(you) 秀教師到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chang) 補課行為(wei) ,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充分利用社會(hui) 資源,發揮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


  12.做強做優(you) 免費線上學習(xi) 服務。教育部門要征集、開發豐(feng) 富優(you) 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利用國家和各地教育教學資源平台以及優(you) 質學校網絡平台,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專(zhuan) 題教育資源和覆蓋各年級各學科的學習(xi) 資源,推動教育資源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優(you) 秀教師開展免費在線互動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chuan) 推廣使用力度,引導學生用好免費線上優(you) 質教育資源。


  四、堅持從(cong) 嚴(yan) 治理,全麵規範校外培訓行為(wei)


  13.堅持從(cong) 嚴(yan) 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麵向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wei) 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wei) 審批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麵排查,並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ye) 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ti) 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製定標準、嚴(yan) 格審批。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yan) 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mai) 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chan) ;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ti) 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4.規範培訓服務行為(wei) 。建立培訓內(nei) 容備案與(yu) 監督製度,製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yan) 禁超標超前培訓,嚴(yan) 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cong) 事學科類培訓,嚴(yan) 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jue) 查處超範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nei) 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yan) 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guan) 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cong) 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ge) 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hui) 公示、接受監督。全麵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製,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製度。


  15.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yan) 格控製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yu) 培訓業(ye) 務經營,堅決(jue) 禁止為(wei) 推銷業(ye) 務以虛構原價(jia) 、虛假折扣、虛假宣傳(chuan) 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zheng) ,依法依規堅決(jue) 查處行業(ye) 壟斷行為(wei) 。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yu) 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yu) 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合理控製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chuan) 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xi) 方法。聘請在境內(nei) 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guan) 規定,嚴(yan) 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nei) 學足學好


  16.促進義(yi) 務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各地要鞏固義(yi) 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積極開展義(yi) 務教育優(you) 質均衡創建工作,促進新優(you) 質學校成長,擴大優(you) 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xiang) 學校共同體(ti) 建設,充分激發辦學活力,整體(ti) 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加快縮小城鄉(xiang) 、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


  17.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健全教學管理規程,優(you) 化教學方式,強化教學管理,提升學生在校學習(xi) 效率。學校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積極推進幼小科學銜接,幫助學生做好入學準備,嚴(yan) 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盡教,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ye) 質量標準。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wei) ;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製,堅決(jue) 克服唯分數的傾(qing) 向。


  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積極完善基於(yu) 初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jia) 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you) 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nei) 初中的比例,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zheng) 。


  19.納入質量評價(jia) 體(ti) 係。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yan) 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麵以升學率評價(jia) 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yi) 務教育質量評價(jia) 指南,將“雙減”工作成效納入縣域和學校義(yi) 務教育質量評價(jia) ,把學生參加課後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wei) 重要評價(jia) 內(nei) 容。


  六、強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撐保障能力


  20.保障學校課後服務條件。各地要根據學生規模和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統籌核定編製,配足配齊教師。省級政府要製定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明確相關(guan) 標準,采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yu) 參與(yu) 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guan) 人員的補助,有關(guan) 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yu) 課後服務的因素,把用於(yu) 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wei) 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wei) 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wei) 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21.完善家校社協同機製。進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方式,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ti) 建設。教育部門要會(hui) 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台,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站點建設,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er) 觀念,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努力形成減負共識。


  22.做好培訓廣告管控。中央有關(guan) 部門、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主流媒體(ti) 、新媒體(ti) 、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er) 園內(nei) 開展商業(ye) 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er) 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xi) 冊(ce) 、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zhong) 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wei) 。


  七、紮實做好試點探索,確保治理工作穩妥推進


  23.明確試點工作要求。在全麵開展治理工作的同時,確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陽市、廣州市、成都市、鄭州市、長治市、威海市、南通市為(wei) 全國試點,其他省份至少選擇1個(ge) 地市開展試點,試點內(nei) 容為(wei) 第24、25、26條所列內(nei) 容。


  24.堅決(jue) 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大大壓減,解決(jue) 過多過濫問題;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luan) 、借機斂財、虛假宣傳(chuan) 、與(yu) 學校勾連牟利等嚴(yan) 重問題的機構。


  25.合理利用校內(nei) 外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在課餘(yu) 時間向學生提供興(xing) 趣類課後服務活動,供學生自主選擇參加。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發展興(xing) 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yu) 課後服務,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供學校選擇使用,並建立評估退出機製,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惡意在校招攬生源、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擾亂(luan) 學校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等問題的培訓機構,堅決(jue) 取消培訓資質。


  26.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將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jia) 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jue) 遏製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wei) 。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chu) 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八、精心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


  27.全麵係統做好部署。加強黨(dang) 對“雙減”工作的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dang) 委和政府要把“雙減”工作作為(wei) 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黨(dang) 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完善措施,確保“雙減”工作落實落地。學校黨(dang) 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創造性。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身黨(dang) 建工作,發揮黨(dang) 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28.明確部門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指導學校做好“雙減”有關(guan) 工作;宣傳(chuan) 、網信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chuan) 引導,網信部門要配合教育、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做好線上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編製部門要及時為(wei) 中小學校補齊補足教師編製;發展改革部門要會(hui) 同財政、教育等部門製定學校課後服務性或代收費標準,會(hui) 同教育等部門製定試點地區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指導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強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guan) 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麵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會(hui) 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yan) 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wei) ;政法部門要做好相關(guan) 維護和諧穩定工作;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強治安管理,聯動開展情報信息搜集研判和預警預防,做好相關(guan) 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部門負責指導銀行等機構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為(wei) ;其他相關(guan) 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起責任、抓好落實。


  29.聯合開展專(zhuan) 項治理行動。建立“雙減”工作專(zhuan) 門協調機製,集中組織開展專(zhuan) 項治理行動。在教育部設立協調機製專(zhuan) 門工作機構,做好統籌協調,加強對各地工作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完善工作機製,建立專(zhuan) 門工作機構,按照“雙減”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專(zhuan) 項治理行動的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突出工作重點、關(guan) 鍵環節、薄弱地區、重點對象等,開展全麵排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要依法依規嚴(yan) 懲重罰,形成警示震懾。


  30.強化督促檢查和宣傳(chuan) 引導。將落實“雙減”工作情況及實際成效,作為(wei) 督查督辦、漠視群眾(zhong) 利益專(zhuan) 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jia) 的重要內(nei) 容。建立責任追究機製,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guan) 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yan) 肅追究責任。各地要設立監管平台和專(zhuan) 門舉(ju) 報電話,暢通群眾(zhong) 監督舉(ju) 報途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及時總結“雙減”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做好宣傳(chuan) 推廣。新聞媒體(ti) 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各地在做好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麵向3至6歲學齡前兒(er) 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線上培訓,嚴(yan) 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yi) 麵向學齡前兒(er) 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麵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麵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本意見有關(guan) 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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