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cong) 國家衛健委獲悉,為(wei) 指導科學規範開展近視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技術能力,國家衛健委根據國家“雙減”等最新政策要求和國內(nei) 外學術研究進展,對適宜技術指導要求進行更新調整,發布了《兒(er) 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以下簡稱《指南(更新版)》)。
篩查視力不良與(yu) 近視
《指南(更新版)》提出,0~6歲是兒(er) 童視力發育的關(guan) 鍵期,兒(er) 童青少年時期是眼屈光變化最快的階段,要做好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保護和促進兒(er) 童視功能的正常發育。建議12歲以下,尤其是初次驗光,或有遠視、斜視、弱視和較大散光的兒(er) 童要進行睫狀肌麻痹驗光,確診近視需要配鏡的兒(er) 童需要定期複查驗光。
此外,對於(yu) 中小學生,應建立中小學生視力定期篩查製度,開展視力不良檢查,篩查頻率每學年不少於(yu) 2次。內(nei) 容包括裸眼視力、戴鏡視力(如有戴鏡)、非睫狀肌麻痹下屈光檢查,視覺健康影響因素評估,有條件地區鼓勵增加眼軸長度、角膜曲率測量;無條件配備電腦驗光儀(yi) 的地區,可采用串鏡檢查進行近視定性。
要做好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兒(er) 童青少年視力篩查工作,提供專(zhuan) 業(ye) 技術服務與(yu) 指導。篩查單位應當在篩查結束1個(ge) 月內(nei) 反饋篩查結果,並提出精準預防近視指導或轉診建議。同時,應當在1個(ge) 月內(nei) 將檢查結果反饋學校,內(nei) 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人數、分年級分班級的視力不良和篩查性近視率發生情況,並與(yu) 上學年檢查結果進行比較。
《指南(更新版)》明確指出,要對0~6歲兒(er) 童和中小學生進行定期視力檢查,規範記錄檢查內(nei) 容,建立兒(er) 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檔案。有條件地區可根據情況,增加眼外觀、眼位、眼球運動以及屈光發育等內(nei) 容。小學要接收醫療衛生機構轉來的各年度《兒(er) 童青少年視力檢查記錄表》等視力健康檔案,確保一人一檔,隨學籍變化實時轉移,並與(yu) 中小學生視力檢查銜接。
培養(yang) 健康用眼行為(wei) 及建設視覺友好環境
《指南(更新版)》建議,個(ge) 體(ti) 、家庭和學校應當積極培養(yang) “每個(ge) 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主動學習(xi) 掌握眼健康知識和技能;父母和監護人要了解科學用眼、護眼知識,以身作則,強化戶外活動和體(ti) 育鍛煉,減輕學生學業(ye) 負擔;培養(yang) 和督促兒(er) 童青少年養(yang) 成良好的用眼衛生習(xi) 慣,使其建立愛眼護眼行為(wei) 。
此外,家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政府相關(guan) 部門、媒體(ti) 和其他社會(hui) 團體(ti) 等各界力量要主動參與(yu) 建設視覺友好環境。家庭和學校依據國家相關(guan) 政策和標準要求,減輕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改善采光照明條件,配備適合兒(er) 童青少年身高的課桌椅。同時,學校、家庭和社區共同努力減少兒(er) 童青少年長時間持續視近工作,采取多種措施,為(wei) 兒(er) 童青少年提供相關(guan) 條件,督促兒(er) 童青少年開展戶外活動。
科學診療與(yu) 矯治
《指南(更新版)》提出,視力健康監測與(yu) 評估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群體(ti) 中視力不良、近視分布特點及變化趨勢,確定高危人群及高危因素,為(wei) 製定及評估近視預防控製措施提供數據依據。通過近視篩查以及監測等工作,應對兒(er) 童青少年進行分級管理,科學矯治。
1.對視力正常,但存在近視高危因素或遠視儲(chu) 備不足的學生,建議其改變高危行為(wei) ,學校、家庭、社區協同,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日間戶外活動,減少視近行為(wei) ,改善視光環境。
2.對遠視儲(chu) 備不足或者裸眼視力下降者,其視功能可能異常,建議到醫療機構接受醫學驗光等屈光檢查,明確診斷並及時采取措施矯治。
3.佩戴框架眼鏡是矯正屈光不正的首選方法,建議家長到醫療機構遵照醫生或驗光師的要求給孩子選擇合適度數的眼鏡,並遵醫囑戴鏡。對於(yu) 戴鏡視力正常者,學齡前兒(er) 童每3個(ge) 月或者半年,中小學生每6~12月到醫療機構檢查裸眼視力和戴鏡視力,如果戴鏡視力下降,則需在醫生指導下確定是否需要更換眼鏡。
4.近視兒(er) 童青少年,在使用低濃度阿托品或者佩戴角膜塑形鏡(OK鏡)減緩近視進展時,建議到正規醫療機構,在醫生指導下,按照醫囑進行。
5.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兒(er) 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的作用,製定實施中西醫一體(ti) 化綜合矯正方案,推廣應用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