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記者從(cong) 鄭州市教育局獲悉,為(wei) 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到11月底,鄭州全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將壓減70%以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學轉非”)和現有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將全部調整至體(ti) 育、科技和文廣旅部門,嚴(yan) 格落實分類管理目標;12月初,鄭州繼續辦學的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將全部變更為(wei) 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營轉非”)。
據悉,鄭州市於(yu) 10月底啟動了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營轉非”“學轉非”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營轉非”和原有非營利性學科類繼續辦學審核的校外培訓機構125家,占比24.8%;已完成“學轉非”的校外培訓機構218家,占比32.7%。專(zhuan) 項治理行動累計派出人員5492人次,排查校外培訓機構4035家,下達整改通知書(shu) 570份,取締無證機構440家,清理培訓機構戶外廣告333處,已完成退費約1.5億(yi) 元。
按照計劃,鄭州市將通過分類辦理、分階段實施的方式,為(wei) 全市2413家正規校外培訓機構轉型提供分類依據,從(cong) 而厘清全市現有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體(ti) 製。對於(yu) 繼續辦學的非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簡化程序、重點查驗”的要求,查驗通過後完成對辦學許可證的變更;對於(yu) 變更辦學性質(“營轉非”)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逐個(ge) 辦理、引導登記”的要求,依次查驗、注銷現有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e) 執照,完成辦學許可證的變更和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登記;對於(yu) 變更辦學方向(“學轉非”和非學科類繼續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同審聯批、先接收後規範”的要求,進行審批接收並完成辦學許可證的變更;對於(yu) 自行停辦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依法依規、逐個(ge) 辦理”的要求,查驗通過後依法依規注銷其辦學許可證。
鄭州市教育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市教育局已與(yu) 市場監管、民政、科技、體(ti) 育、文廣旅等部門溝通,經過多次調研、研討,打通了“營轉非”登記通道、“學轉非”分類通道,將按照計劃、倒排工期,實行台賬式管理,加快推進全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營轉非”“學轉非”工作,為(wei) “雙減”再助力,為(wei) 高質量建設鄭州“美好教育”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