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推進新時代語言文字事業(ye) 改革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全麵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以國辦名義(yi) 下發的全麵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指出,語言文字是人類社會(hui) 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ti) ,是文化的基礎要素和鮮明標誌。語言文字事業(ye) 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支撐,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語言文字事業(ye) 取得了曆史性成就。麵對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意見》強調,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要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廣普及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wei) 重點,加強語言文字法治建設,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構建和諧健康語言生活,傳(chuan) 承弘揚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意見》指出,全麵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要堅持服務大局、服務人民,堅持推廣普及、提高質量,堅持遵循規律、分類指導,堅持傳(chuan) 承發展、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意見》明確了今後一個(ge) 時期語言文字事業(ye) 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普通話在全國普及率達到85%,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語言文字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得到更好傳(chuan) 承弘揚,與(yu) 人民群眾(zhong) 需求相適應的語言服務體(ti) 係更加完善。《意見》還錨定2035年,提出了語言文字事業(ye) 中長期發展目標。
《意見》提出,今後一個(ge) 時期,要重點抓好堅定不移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加快推進語言文字基礎能力建設、切實增強國家語言文字服務能力、積極推進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傳(chuan) 承發展、大力提升中文國際地位和影響力等五大任務。圍繞落實這些任務,《意見》確定了大力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等15項重點舉(ju) 措。
《意見》強調,要加強黨(dang) 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完善語言文字工作體(ti) 製機製,夯實法治基礎,加強隊伍建設,為(wei) 全麵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一起來看《意見》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語言文字是人類社會(hui) 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ti) ,是文化的基礎要素和鮮明標誌。語言文字事業(ye) 具有基礎性、全局性、社會(hui) 性和全民性特點,事關(guan) 國民素質提高和人的全麵發展,事關(guan) 曆史文化傳(chuan) 承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事關(guan) 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支撐,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黨(dang) 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下,我國的語言文字事業(ye) 取得了曆史性成就。同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仍不平衡不充分,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創新還不適應信息化尤其是人工智能的發展需求,語言文字工作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為(wei) 全麵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精神,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廣普及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wei) 重點,加強語言文字法治建設,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構建和諧健康語言生活,傳(chuan) 承弘揚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為(wei)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立足我國發展新的曆史方位,聚焦國家發展戰略,加強頂層設計,充分發揮語言文字的政治、社會(hui) 、文化、育人和對外交流功能,提高語言文字工作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能力,推進語言文字工作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人民群眾(zhong) 學習(xi) 使用語言文字和提升科學文化素質的需求。
——堅持推廣普及、提高質量。堅定不移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加大民族地區、農(nong) 村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質量,增強國民語言能力和語言文化素養(yang) 。
——堅持遵循規律、分類指導。準確把握我國語言國情,遵循語言文字發展規律,牢固確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主體(ti) 地位,樹立科學語言文字觀,改革創新、穩中求進、因地製宜、分類施策,妥善處理好各類語言文字關(guan) 係,構建和諧健康語言生活。
——堅持傳(chuan) 承發展、統籌推進。充分發揮語言文字的載體(ti) 作用,深入挖掘中國語言文字的文化內(nei) 涵。處理好傳(chuan) 承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與(yu) 適應現代化建設需求的關(guan) 係。完善體(ti) 製機製,優(you) 化資源配置,形成多方合力。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普通話在全國普及率達到85%,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語言文字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得到更好傳(chuan) 承弘揚,與(yu) 人民群眾(zhong) 需求相適應的語言服務體(ti) 係更加完善。
到2035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範圍內(nei) 的普及更全麵、更充分,普通話在民族地區、農(nong) 村地區的普及率顯著提高,國家語言文字事業(ye) 取得長足發展,基本實現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堅定不移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四)大力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點、全麵普及、鞏固提高”的新時代推廣普通話工作方針,分類指導,精準施策。聚焦民族地區、農(nong) 村地區,聚焦重點人群,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繼續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大幅提高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農(nong) 村普通話水平,助力鄉(xiang) 村振興(xing) 。創新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chuan) 周和常態化宣傳(chuan) 活動,增強全社會(hui) 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開展全國普通話普及情況調查和質量監測。建設一批有示範引領作用的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
(五)堅持學校作為(wei)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陣地。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全麵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wei) 教育教學基本用語用字的法定要求。堅持把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學校、教師、學生管理和教育教學、評估評價(jia) 等各個(ge) 環節,開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建立完善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監測和評價(jia) 標準。大力提高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核心素養(yang) 和教學能力。加強教材建設,確保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貫徹落實。建設書(shu) 香校園,提高學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聽說讀寫(xie) 能力和語文素養(yang)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學位論文應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撰寫(xie) 。
(六)全麵加強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在民族地區中小學推行三科統編教材並達到全覆蓋,深入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確保少數民族初中畢業(ye) 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高中畢業(ye) 生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嚴(yan) 把教師準入關(guan) ,民族地區少數民族教師資格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至少達到三級甲等標準,並逐步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加強民族地區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培訓。加強學前兒(er) 童普通話教育,學前學會(hui) 普通話。開展“職業(ye) 技能+普通話”能力提升培訓,提高民族地區青壯年勞動力的普通話應用水平。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提高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質量。
(七)提升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學校、機關(guan)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信息、公共服務等係統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應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示範培訓,提高教師、基層幹部等人群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開發普通話學習(xi) 資源。推進普通話水平測試,完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測評體(ti) 係。開展國民語言教育,提升國民語言文化素養(yang) ,提高國民語言能力。
三、加快推進語言文字基礎能力建設
(八)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加大行業(ye) 係統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力度,強化學校、機關(guan)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信息、公共服務等領域語言文字監督檢查。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行業(ye) 管理、城鄉(xiang) 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創建內(nei) 容。加強對新詞新語、字母詞、外語詞等的監測研究和規範引導。加強語言文明教育,強化對互聯網等各類新媒體(ti) 語言文字使用的規範和管理,堅決(jue) 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chuan) 播,建設健康文明的網絡語言環境。加強地名用字、拚寫(xie) 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城市、區域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不斷完善語言文字規範體(ti) 係和標準體(ti) 係。建立國際中文教育相關(guan) 標準體(ti) 係。做好規範標準的發布實施、推廣宣傳(chuan) 、谘詢服務和評測認證工作。
(九)推動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創新發展。發揮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在國家信息化、智能化建設中的基礎支撐作用,提升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能力,推進語言文字的融媒體(ti) 應用。大力推動語言文字與(yu) 人工智能、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強人工智能環境下自然語言處理等關(guan) 鍵問題研究和原創技術研發,加強語言技術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支持數字經濟發展。加強語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設,建設好全球中文學習(xi) 平台,提供優(you) 質學習(xi) 資源和信息服務資源。
(十)加強語言文字科學研究。支持語言文字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鼓勵學科交叉,完善相關(guan) 學科體(ti) 係建設。加強語言文字科研基地、平台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體(ti) 係布局,提高研究水平和決(jue) 策谘詢能力,加強國家語言文字智庫建設。提升科研工作管理水平,加強語言文字科研成果轉化。
四、切實增強國家語言文字服務能力
(十一)研究製定國家語言發展規劃。加強國家語言發展規劃,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民族語文教育、語言資源保護利用、外語教育、國際中文教育、語言人才培養(yang) 等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完善高校多語種外語教育規劃和語種結構,培養(yang) 和儲(chu) 備複合型語言人才。加強語言產(chan) 業(ye) 規劃研究。堅持政府引導與(yu) 市場運營相結合,發展語言智能、語言教育、語言翻譯、語言創意等語言產(chan) 業(ye) 。
(十二)提高服務國家戰略的能力。圍繞國家需求,探索創新服務國家戰略的語言文字政策和舉(ju) 措。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試驗區、“一帶一路”建設等方麵的語言服務。定期開展語言專(zhuan) 項調查,為(wei) 製定國家戰略規劃提供支撐。開展語言生活狀況監測。加強國家應急語言服務。
(十三)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語言需求。建立語言服務機製,建設國家語言誌願服務隊伍。提升城鄉(xiang) 社區語言服務能力,提高少數民族進城務工經商人員語言文化服務質量。編製發布國內(nei) 外語言政策和語言生活狀況報告。加快手語和盲文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快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加強手語、盲文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yang) ,為(wei) 聽力、視力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語言文字服務。為(wei) 來華旅遊、留學、工作、居住人員提供語言服務。
五、積極推進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傳(chuan) 承發展
(十四)傳(chuan) 承弘揚以語言文字為(wei) 載體(ti) 的中華優(you) 秀文化。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加強中華優(you) 秀語言文化的研究闡釋、教育傳(chuan) 承、資源建設及創新傳(chuan) 播。推動社會(hui) 各界和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中華經典誦寫(xie) 講活動,加強中小學經典詩文教育、規範漢字書(shu) 寫(xie) 教育。實施經典潤鄉(xiang) 土計劃,助力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推動以甲骨文為(wei) 代表的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傳(chuan) 承發展,發揮古文字在中華文明傳(chuan) 承發展中的作用。推進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chuan) 播。加強地名文化遺產(chan) 保護。培養(yang) 更多學貫中西、融通中外的語言文化學者。加強中國當代學術和文化的外譯工作,提高用外語傳(chuan) 播中華文化的能力。
(十五)深化與(yu) 港澳台地區語言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和服務港澳地區開展普通話教育,合作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提高港澳地區普通話應用水平。加大與(yu) 港澳台地區青少年語言文化交流力度,組織開展中華經典誦讀展演、語言文化研修等活動。加強與(yu) 港澳台地區在科技術語、中文信息技術、語言文字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yang) 等方麵的交流合作。加強台灣地區語言文字政策研究。
(十六)保護開發語言資源。大力推進語言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加強民族文字教材管理,提升民族語文教學質量。建設完善國家語言資源數據庫,促進語言資源的開放共享。建設網絡中國語言文字博物館。推進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打造語言文化資源展示平台等標誌性成果。
六、大力提升中文國際地位和影響力
(十七)加強國際中文教育和服務。加強國際中文教師隊伍建設。吸引更多海外中文教師來華攻讀中文國際教育相關(guan) 碩士博士學位。構建全球普通話水平測試體(ti) 係。完善國際中文教育考試標準。加強中文在海外華文學校的推廣應用,加強海外華文教師培訓。大力提升中文在學術領域的影響力,提倡科研成果中文首發。推動提高中文在國際組織、國際會(hui) 議的使用地位和使用比例。促進漢語拚音的國際應用。
(十八)拓展語言文字國際交流合作。拓展雙邊和多邊語言政策和語言文化交流合作。推動中華經典誦讀海外傳(chuan) 播,打造交流品牌。建立與(yu) 重點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機構的政策、規劃交流機製。推動將語言文字交流合作納入政府間人文交流機製、“一帶一路”文化交流與(yu) 合作建設工程。
七、加強組織保障
(十九)加強黨(dang) 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把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領導貫穿語言文字工作全過程。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工作,切實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相關(guan) 工作績效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工作機製、配足配齊工作人員。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履行政府依法監管語言文字應用和提供語言文字公共服務的職責,加快推進語言文字工作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jia) 體(ti) 係,省級人民政府語言文字工作重要事項要及時向國家語委報告。強化縣鄉(xiang) 兩(liang) 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職能。
(二十)完善語言文字工作體(ti) 製機製。國家語委統籌全國語言文字工作。健全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主導、語委統籌、部門支持、社會(hui) 參與(yu) ”的管理體(ti) 製,建立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協調有效的工作機製。各級教育(語言文字)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協調、統籌推進作用。相關(guan) 職能部門要依法履行語言文字工作職責,將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隊伍建設、行業(ye) 規範、監督檢查等範圍。健全國家語委委員會(hui) 議、谘詢委員會(hui) 等議事機製。創新社會(hui) 參與(yu) 語言文字事業(ye) 機製。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經費投入機製。鼓勵通過社會(hui) 捐贈等方式支持語言文字事業(ye) 。
(二十一)夯實語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礎。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動完善語言文字法律製度,製定相關(guan) 配套規章。依法加強管理,確保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wei) 機關(guan) 的公務用語用字,作為(wei) 學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基本用語用字。指導地方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定,完善相關(guan) 地方性法規。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相關(guan) 行業(ye) 法規規章和規範標準。推動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執法檢查。健全語言文字依法管理和執法監督協調機製。將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學習(xi) 宣傳(chuan) 納入普法規劃和普法教育內(nei) 容。
(二十二)加強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建設。加強語言文字係統幹部隊伍培養(yang) 培訓,提高語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員、相關(guan) 行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語言文字培訓。完善人才培養(yang) 和使用機製,建設高質量語言文字科研人才隊伍。健全激勵機製,依法依規表彰獎勵為(wei) 語言文字事業(ye) 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ge) 人。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