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特聘教育督導員、省督學、鄭州市教育局發展計劃法規處處長 劉維麗(li)
從(cong) 1977年鄧小平同誌提出恢複重建教育督導製度以來,我國教育督導工作已經走過了45年的發展曆程,教育督導製度伴隨著國家的改革開放和教育的改革發展逐步完善。1995年,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將教育督導製度列為(wei) 國家基本教育製度。2012年,國務院印發《教育督導條例》,對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形勢下教育督導的組織機構、督學聘任、督導實施、權利義(yi) 務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今年2月25日,省政府新聞辦舉(ju) 行《河南省教育督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hui) ,對《條例》進行詳細解讀。《條例》是對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的細化落實,它的出台標誌著我省教育督導工作走上法治化、規範化的軌道,對於(yu) 加強我省教育督導工作,保證教育政策在我省得到全麵有效貫徹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進軍(jun) 的新征程,教育形態發生深刻變化,教育結構麵臨(lin) 深度調整,教育體(ti) 係更加完善,人民群眾(zhong) 教育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日益增強。《條例》出台非常及時,也極具特色,結合省情實際,積極探索創新,主動尋求突破,具體(ti) 表現如下:
督政工作得到有效深化
《條例》在第三條中進一步明確提出“堅持對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關(guan) 職責的督導與(yu) 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並重、監督與(yu) 指導並重”。鄭州市十幾年來不間斷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開展實地督導,圍繞辦學條件、校園安全、教育經費、義(yi) 務教育均衡發展、職業(ye) 教育和社區教育、教師工資、中小學生午餐供應和課後服務等工作進行實地督導檢查,並公開督導結果,強化考核問責,推動政府有關(guan) 教育職責落實到位。《條例》的出台,將進一步推動各級政府更好履行教育發展主體(ti) 責任,提升政府教育治理能力,推進教育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督學工作推進更有力度
《條例》在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中圍繞學校的十二項辦學行為(wei) 提出“實施教育督導可以采取經常性督導、專(zhuan) 項督導和綜合督導等方式”,從(cong) 而使督學工作成為(wei) 推動學校發展的重要動力和手段。鄭州市近年來在做好經常性督導、綜合督導的基礎上,立足於(yu) 現代學校製度建設,開展學校三年發展規劃及學校章程專(zhuan) 項督導,從(cong) 黨(dang) 建工作、學校管理與(yu) 運行機製、課程與(yu) 教學、德育工作、學校文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麵,采用多種形式,全方位進行督導評估,對每個(ge) 縣(市、區)、每所學校出具督導報告,促進學校辦學水平提升,全市範圍實現了“一校一規劃”“一校一章程”,有力推動學校健全規章製度、規範辦學行為(wei) ,提高學校依法決(jue) 策、民主管理和監督水平,加快推動鄭州市現代學校製度建設。
結果運用得到強化
《條例》在第四章中對督導結果的運用做了比較全麵而明確的規定,提出“建立教育督導與(yu) 教育行政執法聯動機製”,有助於(yu) 在製度層麵形成分級、精準、及時、深入的協同機製和問題發現、預警預報機製,也為(wei) 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反饋機製、督查整改機製、通報問責機製、考核獎懲機製指明了方向,有效地推進了教育督導結果運用的係統集成性、協同有效性,從(cong) 而為(wei) 合理調整相關(guan) 製度或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未來更要著力健全長期、高效、穩定的協同配合機製,加強教育督導信息互通、監測互動,激發督導活力,形成督導合力,使教育督導結果高效運用,創造充滿生機活力的教育改革發展新局麵,推進河南教育高質量發展。
《條例》的出台,對我省教育督導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為(wei) 教育督導工作提供法律支撐,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省委決(jue) 策部署,服務全省教育事業(ye) 大局。今後,我將積極履行督學職責,認真學習(xi) 貫徹《條例》精神,緊緊圍繞我省教育發展大局,躬身入局,盡職盡責,建言獻策,為(wei) 建設教育強省貢獻力量。
(來源:教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