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省督學、信陽市教育局督導辦主任 張煥雲(yun)
2020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河南省教育督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實施,正是這一背景下的產(chan) 物。
《條例》明確了教育督導的過程、內(nei) 容、結果運用及法律責任,內(nei) 容具體(ti) ,指向明確,涵蓋教育政策執行、教育財政投入、教育規劃、義(yi) 務教育均衡發展、學校黨(dang) 建、素質教育、辦學行為(wei) 、校園安全、教師隊伍建設、條件保障及學生人格尊嚴(yan) 等,是對教育的全方位守護。
同時,《條例》立足新時代教育事業(ye) 發展,尤其在壓實責任、結果運用、執紀問責、隊伍建設等方麵進一步強化,力促教育督導“長牙齒”,為(wei) 我省教育改革發展保駕護航。
主體(ti) 責任將進一步壓實
《條例》進一步壓實了各級政府發展教育的主體(ti) 責任,進一步強化督政和督學工作,著力構建“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ti) 的教育督導體(ti) 係。這必將進一步促使各級人民政府切實增強履行教育職責的自覺性和使命感,切實把教育擺在優(you) 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不斷提高教育發展水平。
結果運用將進一步強化
《條例》確定了督導報告公示、違法線索移交、督導約談記錄報備等製度性安排;建立教育督導與(yu) 監察、審計、督查、考核等相貫通的監督體(ti) 係,建立教育督導與(yu) 教育行政執法聯動機製,實現結果共享等,進一步增強教育督導的權威性、嚴(yan) 肅性和實效性。
問責力度將進一步加強
督導實踐中有時會(hui) 出現督導意見被“束之高閣”、後續整改問責不力等現象。《條例》的實施,將從(cong) 根本上改變這一問題。
同時,配合落實《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將真正建立起教育行政管理體(ti) 係內(nei) 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工作製度,督導問責執行力度將進一步得到強化,從(cong) 而保證教育督導成效。
督學隊伍將進一步優(you) 化
建設一支優(you) 質、高效、有戰鬥力的督學隊伍,是履行教育督導職責、發揮教育督導作用的根本保障。當前,教育督導的對象和內(nei) 容日益複雜化,教育督導的廣度、強度與(yu) 專(zhuan) 業(ye) 性要求與(yu) 日俱增,但是各地督學隊伍建設還比較滯後,存在著專(zhuan) 職少兼職多、專(zhuan) 業(ye) 水平不高、條件保障不夠等問題。
為(wei) 此,《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督學隊伍建設,督學數量按照國家規定比例和實際需要配備;將督學培訓納入教育管理幹部培訓計劃,做好分級分類培訓工作,提升督學隊伍專(zhuan) 業(ye) 水平和工作能力,從(cong) 而為(wei) 教育督導隊伍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總之,《條例》立足實際,聚焦關(guan) 鍵,以優(you) 化管理體(ti) 製、完善運行機製、強化結果運用等為(wei) 突破口,努力建成全麵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教育督導體(ti) 製機製,讓教育督導的“牙齒”更鋒利。
(來源:教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