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体育登入口

2024河南高職單招政策發布,4月8日開考!

發布時間:2024年02月28日10:57 來源:kaiyun体育登入口

  kaiyun体育登入口日前印發2024年高等職業(ye) 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今年,kaiyun体育登入口批準108所省內(nei) 高校開展高職單招工作,招生對象為(wei) 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以及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e) 學校畢業(ye) 生考試報名的考生。考生可於(yu) 2024年3月19日9時至3月21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誌願填報,高職單招考試時間為(wei) 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


  針對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通知明確,對於(yu) 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考生申請免試專(zhuan) 業(ye) 須與(yu) 獲獎項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資格相關(guan) ,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zhuan) 業(ye) 免試錄取: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ye) 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ye) 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e) 生。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ge) 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ye) 生。


  kaiyun体育登入口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高等職業(ye) 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省屬中等職業(ye) 學校: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決(jue) 策部署,全麵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號)要求,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製度,決(jue) 定2024年繼續開展高等職業(ye) 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職單招


  (一)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e) 學校畢業(ye) 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4年我廳批準108所省內(nei) 高校開展高職單招工作(名單詳見附件1)。


  (三)招生專(zhuan) 業(ye)


  各高校2024年高職單招專(zhuan) 業(ye) 由高校自主確定,須在教育部審核備案並已實際招生。對於(yu) 我省經濟建設急需、社會(hui) 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yang) 要求高和就業(ye) 質量高的專(zhuan) 業(ye) ,高校應優(you) 先安排開展單招。各高校務必於(yu) 2024年3月4日前將招生專(zhuan) 業(ye) 上傳(chuan) 至“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專(zhuan) 業(ye) 網上申報係統”(https://gxzsjh.jyt.henan.gov.cn/)進行審核。


  醫藥衛生、教育與(yu) 體(ti) 育、公安與(yu) 司法大類中的國控專(zhuan) 業(ye) 以及醫藥衛生大類中的醫學技術類專(zhuan) 業(ye) 不得安排高職單招,適度壓縮醫藥衛生類專(zhuan) 業(ye) 高職單招規模。2024年新設的擬招生專(zhuan) 業(ye) 不得安排高職單招。


  (四)招生計劃


  1.高校在本校2024年專(zhuan) 科招生計劃總規模內(nei) 科學確定本年度高職單招計劃。鼓勵上一年度高職單招計劃投放比例偏低的優(you) 質高職院校適度擴大高職單招計劃規模,增加考生通過高職單招進入優(you) 質高職院校的機會(hui) ;上一年度高職單招計劃投放比例明顯偏大的高校要適度調整高職單招計劃比例,為(wei) 參加普通高考、對口招生、高職單招等不同類型的學生提供更加均衡的入學機會(hui) 。高職單招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各高校可調至2024年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時執行。


  2.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由高校根據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能力自主確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hui) 公布。


  (五)招生章程


  1.製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guan) 要求,認真製定高職單招招生章程,確保章程內(nei) 容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並於(yu) 2024年3月8日前將招生章程及輔助材料上傳(chuan) 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係統”(https://gxzszc.jyt.henan.gov.cn)進行核定。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核定後方可向社會(hui) 發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補充說明,應及時向社會(hui) 公布並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廣告等招生宣傳(chuan) 材料的內(nei) 容,必須與(yu) 招生章程內(nei) 容相一致。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guan) 宣傳(chuan) 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內(nei) 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辦學類型;招生對象,招生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內(nei) 容(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ye) 技能測試要點),考試方式;錄取規則,成績發布方式;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guan) 程序;頒發學曆證書(shu) 的學校名稱、證書(shu) 種類及其他信息;監督機製,申訴渠道;聯係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2.考生查詢。考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haeea.cn)查詢了解我省高職單招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過高校官方網站或撥打高校招生谘詢電話進行谘詢,切勿通過非正規渠道查詢了解高職單招信息,以防被誤導、上當受騙。


  (六)誌願填報


  考生於(yu) 2024年3月19日9時至3月21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誌願填報。在規定時間內(nei) ,考生隻能填報一所高校誌願,並可以進行不超過兩(liang) 次的誌願修改,以網上最後一次保存的誌願為(wei) 準。填報時間截止後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誌願。


  (七)命題和考試


  1.高校要根據培養(yang) 目標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質+職業(ye) 技能”方式組織考試,其中職業(ye) 技能考試分值占比原則上不低於(yu) 總分值的50%。


  (1)中職生文化素質考試以《中等職業(ye) 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為(wei) 基本依據,考試方式為(wei) 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識素養(yang) ;職業(ye) 技能測試以《中等職業(ye) 教育專(zhuan) 業(ye) 簡介(2022年修訂)》為(wei) 基本依據,可根據需要采取筆試、麵試、操作考試等方式,鼓勵操作考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zhuan) 業(ye) 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


  (2)高中生文化素質考試原則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或部分科目成績等級,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等級;職業(ye) 技能測試為(wei) 職業(ye) 適應性測試,可根據需要采取筆試、麵試、操作考試等方式,重點考察考生的專(zhuan) 業(ye) 素養(yang) 、科學素質、職業(ye) 潛能和職業(ye) 傾(qing) 向。


  (3)社會(hui) 考生參加高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職業(ye) 技能測試可根據報考專(zhuan) 業(ye) 參加職業(ye) 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e) 技能測試。


  (4)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請免文化素質考試,參加高校組織的職業(ye) 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e) 技能測試。


  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尚未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於(yu) 2024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申報手續並完成資格審核。


  (5)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ye) 資格等級證書(shu) 情況,應作為(wei) 考生職業(ye) 技能評價(jia) 的重要內(nei) 容,具體(ti) 評價(jia) 辦法由高校自主確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hui) 公布。


  2.高職單招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有不同校區的高校原則上安排在一個(ge) 校區內(nei) 統一考試。高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guan) 考試安全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自主組織考試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對高校的考試組織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各高校要建立招生錄取工作備案備查製度,將考試材料(含考試音視頻資料和紙質試卷)、錄取材料等資料予以保存以備複查。考試結束後,高校須在2024年4月20日前將考試試卷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錄取


  高校要完善招生錄取機製,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hui) 公布錄取規則,嚴(yan) 格程序,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you) 錄取。考生成績及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yu) 5個(ge) 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高校於(yu) 2024年4月25日前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高校要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高校錄取通知書(shu) 寄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 號)要求發放錄取通知書(shu) ,不得采取他人代收、轉收等送達方式。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一)免試對象和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積極推進高職教育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文件精神,對於(yu) 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zhuan) 科階段學習(xi) ,考生申請免試專(zhuan) 業(ye) 須與(yu) 獲獎項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資格相關(guan) ,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zhuan) 業(ye) 免試錄取。免試錄取考生計劃納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總計劃,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已公布的高職單招計劃外單列執行。計劃具體(ti) 分配情況由高校自主確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hui) 公布。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ye) 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ye) 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e) 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ge) 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ye) 生。


  (二)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nei) 填寫(xie) 《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詳見附件2),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2.生源學校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guan) 材料以安全方式送達考生申請免試入學的高校。高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將《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3)及考生個(ge) 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shu) 複印件報省教育廳職業(ye) 教育與(yu) 成人教育處備案(聯係電話:0371-69691983)。備案時間集中安排在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備案通過後,高校須在本校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yu) 5個(ge) 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高校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並按照相關(guan) 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shu) 。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三、新生入學和待遇


  通過高職單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shu) 原件,按高校規定時間入學報到,並參加全日製培養(yang) 。高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guan) 規定、程序注冊(ce) 學籍,並嚴(yan) 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複查,對存在問題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理。轉學、轉專(zhuan) 業(ye) 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guan) 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yu) 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在高校規定學習(xi) 年限內(nei) ,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nei) 容,成績合格,達到高校畢業(ye) 要求的,高校應準予畢業(ye) ,並頒發普通專(zhuan) 科畢業(ye) 證書(shu) 。各地各高校要全麵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幫助符合受助條件的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ye) 。就業(ye) 政策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是國家教育考試招生的組成部分,事關(guan) 國家科學選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考生和家長高度關(guan) 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製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統籌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高職單招工作安全順利實施。


  (二)強化責任意識。高校是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ti) ,高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招生工作負全麵領導責任。生源學校主要領導對其教職工涉招涉考行為(wei) 負有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報名點學校負責。應屆生的資格審核由報名所在學校負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予以複核;往屆生等社會(hui) 人員的資格審核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涉招涉考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規範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三)規範招生行為(wei) 。各涉招涉考單位要嚴(yan) 肅工作紀律,嚴(yan) 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遵守高校招生“十嚴(yan) 禁”“30 個(ge) 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規範高職單招報名、資格審查、宣傳(chuan) 、命題、考試、閱卷、錄取、公示等程序和行為(wei) ,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及時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yu) 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ju) 報。嚴(yan) 禁虛假宣傳(chuan) 、有償(chang) 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mai) 賣生源、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規行為(wei) ,堅決(jue) 防止考生替考等舞弊行為(wei) ,維護高職單招考試公平公正。


  (四)強化責任追究。嚴(yan) 格實行問責製度,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guan) 工作人員,嚴(yan) 格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嚴(yan) 肅查處。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考生本人須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guan) 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對於(yu) 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教育教學及內(nei) 部管理存在問題的高校,情節較輕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並調減高職單招計劃安排規模和比例;情節嚴(yan) 重的,給予減少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取消下一年度高職單招資格或者依法給予停止招生處理,並取消職業(ye) 教育有關(guan) 項目申報資格、評優(you) 評先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guan) 處理。


  監督電話:0371—69691252


  監督郵箱:xsczs@jyt.henan.gov.cn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此通知傳(chuan) 達至所屬招生考試機構以及所屬普通高中、中職學校。


  附件:

  

  


  2024年2月26日


二審:時高璽 三審:張舸 責任編輯:李達

最新發布

公眾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