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安全生產(chan) 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關(guan) 於(yu) 安全穩定工作的決(jue) 策部署,認真做好2024年春季開學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係統安全穩定局麵,經研究,定於(yu) 3月4日至3月11日,在全省開展春季開學校園安全專(zhuan) 項督導檢查。
一、督導檢查對象
(一)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教育部門及其所轄各類學校(含幼兒(er) 園、中小學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二)各高等院校、省屬中等職業(ye) 學校,廳直屬實驗學校。
二、督導檢查內(nei) 容
各地各校開學條件保障和校園安全工作的全麵情況,重點聚焦安全主體(ti) 責任落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實驗室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安全教育及應急處置等方麵。
三、督導檢查方式和程序
(一)學校自查。各學校對開學條件保障和校園安全的各項工作,逐條逐項開展全麵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精準施策、立即整改。
(二)縣級複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含幼兒(er) 園、中小學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學安排,檢查學校開展全麵排查的情況,並對重點區域、重點學校、重點部位開展全麵督導複查。
(三)省市抽查。省、市教育部門要由領導帶隊,采取分片包幹、明察暗訪、“四不兩(liang) 直”等方式,對各級各類學校分別組織抽查,省級抽查覆蓋分包地市所轄各縣(市、區)屬地內(nei) 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er) 園、中小學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包括高校、省屬中等職業(ye) 學校。